十七日,毛公昶熙回京师。
十八日,奉上谕:此案为日已久,若不赶紧办结,必致易生枝节。着李鸿章驰赴天津,会同督饬承审各员,认真研鞫,及早拟结。钦此。
二十三日,公具折奏审明天津案内第一批人犯,分别定拟。又奏咨送覆讯府、县供词,并陈明该员解送刑部,恐难定限。又奏称,办理迟延,自请交部严加议处。
刘公铭传至天津。
二十五日,李公鸿章至天津。
二十七日,陈国瑞到案。
二十八日,奏已革天津府、县解部起程日期,并抄呈陈国瑞供词。附片奏称,府、县本无大过,张光藻尤著循声。臣之初意,岂肯加以重咎?过听浮议,举措失宜,遽将府、县奏交刑部。此疏朝上,夕已悔憾。外间物议,纷纷不平。此次该革员等入狱,诚恐洋人执臣原奏,欲得而甘心,则臣之负疚愈深。请敕刑部细核供词,从轻定议,以平天下吏民之情,臣亦稍释隐憾。并申陈各省民教滋事实情,筹议预杜后患之法。
二十九日,奏开缺臬司史念祖请授以实缺。并陈军营保举记名人员,现经部议新章,保至藩、臬者,必先补道员,仍乞圣慈存记,每年于部章之外,特简实缺数人,实振历人才之道。又奏天津道周家勋开缺,请以陈钦补授天津道缺。又代奏提督刘铭传恭谢恩赏一折。
九月初一日,奉上谕:陈国瑞所递亲供,既与津案并无干涉,毋庸再令总理衙门刑部核办。钦此。
初三日,丁公日昌回江苏任。
初六日,公交卸关防印信,具折奏报卸篆日期。又折奏报闽省采办京米十万石,全数验收。附片奏调前台湾道吴大廷随至江南综理轮船操练事宜。
刑部奏已革天津府、县二员,拟发往军台效力。十一日,奉上谕:张光藻、刘杰均着从重改发黑龙江效力赎罪,以示惩警。钦此。是案刑部奏结,照例从重定拟,谕旨又以该员私往顺德、密云逗留藐玩,再行从重也。是日奉上谕:经此次严办之后,各直省地方务当晓谕居民,安分守法,毋任再滋事端。遇有中外交涉事件,并须按照条约,持平妥办。总期中外商民,彼此相安,以靖地方。钦此。
十三日,奏续讯天津案内第二批人犯,分别定拟。附片奏署天津道丁寿昌摄篆已久,情形熟悉,措置裕如,请即补授天津道缺。并称已保臬司刘盛藻与丁寿昌分领铭军,皆司道中难得之才,亦请简放道员实缺。
公以本年寿六十,奉旨赐寿,由军机处咨交到御书勋高柱石匾额一面,御书福、寿字各一方,梵铜像一尊,紫檀嵌玉如意一柄,蟒袍一件,吉绸十件,线绉十件。十六日,专折奏谢天恩。又具折奏遵旨赴任,恳请陛见。奏称,臣前承乏江南,初无治状,荷蒙奖励,惭感交并。欲勉从后命,则病躯难供驱策,必致陨越贻羞;欲自遂初衷,则圣恩已极优容,何敢再三渎请?揆诸古人鞠躬尽瘁之义,一息尚存,不敢稍耽安逸。附片奏刑部主事陈兰彬,有任重致远之志,不避艰险,仍拟带至江南,讲求防海制器操练轮船之事。又奉前次奏结人犯内,有穆巴一名,查无行凶实据,请予开释。另将续获范永一名,归案正法,以示慎重人命之意。
二十三日,由天津起行入都,公子纪鸿奉欧阳夫人并眷口由运河南旋,公子纪泽从入都。
二十五日,入都门。